为深入贯彻学校《华中科技大学荣誉学士学位称号评选工作暂行办法》(校本【2021】16号)的精神,规范评选工作,鼓励同学积极申报,特制定此评选工作办法。
一、实施办法
1、 威斯尼斯人wns8888荣誉学士学位评选对象为学院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学院各本科专业,最终获评名额不超过年级学生总人数的3%。
2、 荣誉学士学位评选推荐工作由学院荣誉学士学位评选委员会(由本科教育指导委员会组成)负责,本科教务科和学工组具体实施,推荐名单由评委会确定并向学校推荐。
二、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向上,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学生工作和学生集体活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 遵纪守法,明礼诚信,行为规范,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无学术不端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4、 已获得学士学位,学习成绩优异,本科期间无不及格记录,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居本年级或专业前10%;
5、 参考各专业的培养过程、加权平均分,申请者前七学期专业排名需满足以下条件:
实验班、卓越班,专业排名前10%;
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物流管理,专业排名前10%;
有特别突出成绩或荣誉的优秀毕业生,加权平均成绩居本年级或专业排名前20%,申请破格推荐资格。破格推荐人数也包括在推荐的总人数中。
6、 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积极参加科创活动等其他特色条件等。
三、评审细则
“荣誉学位资格审核组”综合考察学生个人专业排名,科研科创情况。具体流程如下:
1、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5月22日前提交《华中科技大学2022届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申报表》,并附支撑材料,提交学院进行审核;
2、 学院本科生教务科提供本科毕业生成绩单和专业(年级)排名,评委会根据评选条件审核申请者参评资格;
3、 评委会根据如下规则核算“荣誉学位的得分”:
荣誉学位得分=四年加权平均成绩(重修前)+科研科创能力得分+综合评价得分
4、 评委会审核申请者相关科研科创经历及成果,评定申请者科研科创能力得分;
5、 评委会审核申请者相关其他综合评价指标,评定申请者综合评价得分;
6、 对获得特别突出成绩或荣誉的优秀毕业生,加权平均成绩居本年级或专业排名前20%的,经评委会确定可获得破格推荐资格;
7、 6月2日评委会参考专业人数、学业情况、荣誉学位得分,按比例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包含破格推荐名额),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8、 6月9日,学院将荣誉学士学位推荐名单报送本科生院。
四、其他
威斯尼斯人wns8888荣誉学士学位评选委员会名单
(以本科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为主)
主任:耿远明 曾志刚
副主任:周纯杰
委员:钟胜 何顶新 王燕舞 周凯波 李曦 樊慧津 谢勇 马杰 杨卫东 李叶松 朱平
工作组:陈虹 梁浩伟
学生科研科创经历及成果项目认定范围
认定项目类型 |
具体项目 |
分数 |
参与科创竞赛获奖 |
科技竞赛或学科竞赛奖项 |
A类竞赛最高奖限排名前四位的学生加5分;其他学科竞赛最高奖限排名前三位的学生或最高奖获得者加3分;A类竞赛其他获奖者可分别奖励0.5-2分;其他学科竞赛获奖者可分别奖励0.5-1分,各项目奖励同一竞赛同一年度取最高分,不同年度可累加 |
撰写科研论文专利 |
SCI、EI、核心期刊、一般期刊、会议论文 |
在国内外核心或权威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文章A类论文的学生加5分;其他类分别奖励0.5-1.5分。论文奖励加分不超过三篇。文章须经院系认定其相关性,国内刊物须正式发表,国外刊物可以录用通知为准 |
|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
发明专利获得者(排名第一)可奖励0.5分,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获得者(排名第一)可奖励0.25分,专利项目须经院系认定,奖励数目不超过三项 |
参加科研科创活动 |
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科研实习、暑期研修、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 |
荣誉称号获得者(负责人)可按级别奖励0.5-1分,栏内各奖励同年度取最高分,不累加(参与者加分减半) |
学生综合评价认定范围
综合评价指标认定类型 |
分数 |
特优生 |
荣誉称号获得者奖励0.5分 |
学士学位论文成绩评定等级为优秀 |
荣誉称号获得者奖励0.25分 |
在艺术、体育、劳动或人文素质教育中取得优异成绩或为学校赢得重大荣誉 |
获奖者可按获奖级别分别奖励0.5-2分,此栏内各项目奖励取高分,不累加 |
本科期间有海外学习交流经历并获得学分、结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等交流学习证明证书 |
荣誉称号获得者奖励0.25分,不累加 |
在校期间曾赴学校官方认可的国际组织学习 |
荣誉称号获得者奖励0.25分,不累加 |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并取得显著成果 |
荣誉称号获得者奖励0.25分,不累加 |
积极参加学生工作、志愿服务或社会公益活动,在校期间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50小时以上,或担任各级学生工作职务一年及以上,或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志愿者、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 |
荣誉称号获得者可按级别奖励0.25-1分,栏内各奖励同年度取高分,不累加 |
践行“四个服务”,志愿到西部艰苦地区、基层及国家重点单位就业,并收到学校及以上表彰 |
荣誉称号获得者可按级别奖励0.25-1分 |
五、本办法由威斯尼斯人wns8888负责解释。
威斯尼斯人wns8888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