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现将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周考试安排、考场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1.本学期所开的课程均应进行考试或考查。试卷上应注明“闭卷”或“开卷”字样。
2.考试时间:22周星期日至22周星期六(2015年1月25日~1月31日)。
3.除《物理实验》、《基础英语》课程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外,其余课程的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晚上7:00~9:30。
所有课程的考试必须按统一安排的时间和要求进行。
二、本科生统排统考课程考试安排
1.2013级本科生部分课程考试安排
《大学物理》(二)(四下) 第22周一(2015年1月26日)上午
《物理实验》(二)(期末) 第20周二(2015年1月13日)晚上
《基础英语》(三) 第20周日(2015年1月11日)下午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第22周三(2015年1月28日)上午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第19周六(2015年1月10日)上午
《应用偏微分方程》 第22周五(2015年1月30日)上午
2.2014级本科生部分课程考试安排
《中国语文》 第18周六(2015年 1月3日)上午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医科)
第22周五(2015年 1月30日)上午
《军事理论》(13周结束) 第17周日(2014年12月21日)上午
《军事理论》(学期末结束) 第22周日(2015年 1月25日)上午
《综合英语》(一) 第21周日(2015年 1月18日)下午
《微积分》(一)上 第22周二(2015年 1月27日)上午
《微积分》(二)、(三) 第22周二(2015年 1月27日)上午
《工程制图》(一、三、四、五)
第20周日(2015年 1月11日)上午
《计算机与程序设计(VB)》 第20周日(2015年 1月11日)上午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22周四(2015年 1月29日)上午
3.院(系)非统排的课程考试安排
各院(系)自行安排的非统排课程考试,在错开上述考试安排时间的前提下,可按以下原则进行编排:
2014级本科生:星期一、三、五上午;
2013级本科生:星期二、四、六上午;
2012级本科生:星期一、三、五下午;
2011级本科生:星期二、四、六下午。
三、考试安排报送的注意事项
1.各院(系)2014年12月26日前将非统排课程考试的所报班级人数(含在学校HUB系统中注册的重修人数)和期末非统排考试安排表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科,以便统一安排考场。考试课程和考试日期一经确定,不得变动。
2.公共课开课院(系)教务科2014年12月26日前将统考资料准确无误地上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3.未在学校HUB系统中办理重修手续的在校学生不得参加课程重修考试,主、监考教师不得允许非本重修班级的重修学生进入考场,否则导致成绩录入方面的问题由监考教师或安排监考教师的院(系)负责。
四、命题与考场管理
1.命题、考试出卷、试卷评阅与成绩管理、考场管理以及主、监考教师工作要求,均按《华中科技大学课程考试管理工作细则》执行。试卷印刷工作均应在学校批准的印刷机构进行。
2.同一考场内分A、B卷进行考试时,主、监考人员应按以下要求分发试卷:
3.考试周前,各院(系)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考场规则》,组织主、监考人员学习《华中科技大学课程考试管理工作细则》,做好考试组织工作;考试时,院(系)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认真巡视考场,督促主、监考人员尽职尽责,严防、严抓学生考试作弊行为,杜绝考场舞弊现象;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做好考试管理工作。教务处巡视小组成员应加强巡视工作,严抓学生考试作弊行为。由教务处巡视小组成员发现的考场作弊行为,将作为院(系)年终评估的依据。
4.凡一、二年级的外国留学生,考试时间可延长半小时,其它年级的外国留学生考试时间不再延长。
5.医科学生重修由主校区相关院(系)在同济校区开设的课程时,由同济校区相关排课院(系)做好考场安排;医科学生重修在主校区开设的课程时,若课程重修人数达到25人以上(含25人),须在同济校区单独设立重修考场,并由开课院(系)派主考教师到考场主持考试,监考人员由教务处负责选派;若重修考生不足25人,则由将其编入主校区考场参加重修考试。医科各类重修人数统计由学生所在院(系)报送教务处医科办统计,以便教务处做好相应的考场安排。
请各单位按通知内容要求认真落实执行。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