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校教〔2002〕14号)的精神,学校组织专家对2013届本科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了评估,确定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管理学院、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等十三个院(系)为201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优秀院(系)。确定自动化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物理学院、中文系、社会学系、公共卫生学院等十个院(系)为201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优良院(系)。评估结果经公示后无异议,现对上述院(系)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励,进一步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不断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在今后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再创佳绩。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