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为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充分发挥教师的指导作用,引导学生研究性学习、主动实践和科技创新,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学习特优生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各院(系)应为2013~2014学年度本科特优生(具体名单见校教〔2013〕35号)配备导师并与导师一起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配备工作由各本科特优生所在院(系)负责。
二、各院(系)应采取措施鼓励高水平教师担任导师,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研究环境和条件,真正发挥科研对人才培养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推进研究性学习、主动性学习。
三、导师配备可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进行,院(系)应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鼓励学生自主联系导师,也可针对学生具体需求指派导师或跨系选择导师。
四、导师在与学生充分沟通后与学生一起完成《特优生个性化培养方案》的制订(附件1),并在培养期间为学生提供学业指导和咨询,指导学生完成某一具体创新研究项目。
五、请各院(系)于2013年11月20日前将《特优生个性化培养方案》、《2013~2014学年度特优生导师配备情况一览表》(附件2)纸质档各一份交到南三楼319启明学院综合办,并将附件2的电子档发指定邮箱。
六、导师配备及个性化培养方案工作完成之后,请各院系教务老师登录特优生管理平台,完成学生、导师基本信息注册,并通知导师、学生使用该平台进行交流互动。平台的使用说明见附件3。
七、联系人:陈英 联系电话:027-87558300
邮箱:chenying@mail.hust.edu.cn。
附件:
1、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个性化培养方案
2、2013~2014学年度特优生导师配备情况一览表
3、特优生管理平台使用说明
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