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12年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预申报工作,对各单位2012年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情况清查摸底,同时组织专家组对拟申报成果项目进行评议,提出修改意见,为后期正式申报做好准备。现就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更新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更新课程体系,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加强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能力培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二)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建立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体系,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三)已获2008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原则上不再参与本次申报,如获奖项目在原有基础上近两年有重大突破、取得重大成绩,可再次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成果需经过两年以上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该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若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从其正式出版(版权页)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推荐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二)成果主要完成人需具备如下三个条件:(1)教书育人,为人师表;(2)直接并始终参加成果方案的设计、研究和实施,并做出了主要贡献;(3)直接承担高等学校的教学工作或教学管理或教学辅助工作,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的经历。(3)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5人。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
(一)《华中科技大学2012年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一份(此表由单位填报)(附件1);
(二)《华中科技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一式三份(附件2);
(三)成果总结报告一份;
(四)省级成果鉴定书复印件一份(附件3)(尚未进行成果鉴定的项目可暂不提供);
(五)成果附件材料一份(模板见附件4);
(六)以教材形式申报的教学成果,需提交样书两本。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于11月11日前交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hyjbest@mail.hust.edu.cn。
联系人:何亚军;电话:87542323。
请各单位根据以上要求,认真总结教学改革经验,对教学研究项目进行摸底清查整合,确定本单位拟申报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项目(申报项目数每单位一般不超过3项,较大院系可按教师人数的2%申报,最多不超过5项),同时指派专人负责本次教学成果奖的申报组织工作。
附件(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教学改革”栏下载):
1.华中科技大学2012年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2.华中科技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3.省级成果鉴定书
4.成果附件模板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一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