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在校研究生
服务方式:线上+线下办理
服务地点:学生所在院(系)、研究生院(大活A座311室)
申报材料:《华中科技大学出国(境)申请表》、相关要求材料
办事须知:
1.委培生办理出国(境)手续时需原单位出具的出国(境)函。
2.导师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时,应与系统中签署的名字完全一致。
3.学生申请出国(境)时间应在毕业时间之前。
4.如需申请学院国际交流基金,务必先提交基金申请,审批通过后填报系统自动生成的出国境申请表,否则会显示时间冲突。
5.每周周二学院统一线上审核,通过的同学请在周三下午前将纸质材料交至学院,周三研究生院统一收取申请。
办事流程:
1.申请人访问研究生信息系统,国际交流、奖助页面,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出国(境)申请表》,请务必根据下方注意事项填报,无误后网上提交,并联系学院国际交流科赖老师进行报备,QQ1043868763。
2.学院线上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打印已提交的《华中科技大学出国(境)申请表》(一式三份),按照表格要求,找导师签字;签字后的申请表(一式三份)连同文件所要求的其他材料(一份),交所在院(系)教务部门(南一楼中305 赖老师)。
3.院(系)教务员线上审核申请人的出国(境)申请。
4.院(系)教务员审核通过后,将统一提交申请人出国(境)申请表及相关证明资料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大活A座311室)。
5.研究生院培养办线上审核申请人的出国(境)申请,审核通过后在纸质材料上签字、盖章,并返还给申请人所在院(系)教务部门。
6.院(系)教务部门将纸质材料返还申请人。
7.申请人继续办理其他相关财务、出国(境)手续。
附件:出国境承诺书(模板)
注意事项:
1.出国境开始时间为离开国境的时间,最早比邀请函起始时间提前1天。出国境结束时间为返回国境时间,最晚比邀请函结束时间延迟2天,亚洲地区最晚比邀请函结束时间延迟1天。请确定与附件行程单中行程一致。行程单上回国时抵达时间呈现“+1”,即第二日抵达,此情况需以实际到达日期填写出国境结束日期。
2.如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申请表中"拟去国家或科研机构"一栏填写会议中文或英文全称。
3.邀请函应为有签名的正式版本,非录用邮件。
4.出国境申请经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后方可派出,请预留审批时间提前报送材料。
5.行程单需体现往返行程,仅有去程将退回。
6.若因合理原因,暂时无法购买往返机票,需据实写情况说明,并附往返行程航班、车票截图,上传在行程单附件处。
7.行程中的出入境时间需与申请表中保持一致。后期派出时若因合理原因改换航班,在出入境时间不变且无在境外中转城市停留过夜的情况下,不影响报销。如有出入境时间变动,提前出境或延后入境的,则不能报销。
8.中转时不能住宿,如有特殊情况,应在出境前提交中转住宿情况说明,并经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批同意,未经审批中转住宿的,不能报销。
9.若已通过学院国际交流基金审核,请加学院国际交流QQ群(522418444),在“群文件-常用表单下载”获取报销材料清单。